繼深圳、青島、上海等地 第二批集中供地生變后, 濟南終于加入這一行列。
今天,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補充公告,第二批76宗地延期至9月10日進行。在拍地規則上亦有重大變化,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競買;本次出讓住宅用地最高限價均有所調整,觸發最高限價后調整為 “限地價,抽簽確定競得人”。
7月29日,濟南第二批集中供地掛牌。共供應76宗土地,總占地面積251.46萬平方米,約3772畝。其中,高新區13宗,包括7宗工業用地、2宗住宅用地和4宗商業用地;萊蕪9宗,包括1總宗工業用地、1宗商業用地和7宗住宅用地;先行區5宗,包括1商業、4居住用地。但是,進入8月后,土地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多個城市集中供地紛紛“緊急剎車”,一場關于土拍規則的重大變化正悄然。
根據補充公告,本次出讓的公告時間延長至8月30日,掛牌起始時間調整為8月30日9:00起,掛牌截止時間調整為9月10日。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及競買報名截止時間調整為9月8日16:30。
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買的企業須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商品住宅用地的競買。
參與商品住宅用地競買的企業須由自有賬戶繳納競買保證金,同時競買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蚱渌嚓P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機構的借款,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參與競買企業要說明購地資金來源、提供相應證明并對上述要求做出承諾。土地成交后,對競得人繳納的保證金和出讓金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是否屬于自有資金的審計報告。對于經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取消其競得資格、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已出讓土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
在嚴格企業拍地資金的同時,本次出讓住宅用地最高限價均有所調整。出讓方式由“限地價,競政府儲備性公有房”調整為 “限地價,抽簽確定競得人”,即根據住宅用地設定的最高限價,如競買企業最終報價未達到最高限價則價高者得;如兩家以上(含兩家)競買企業最終報價均達到最高限價,則采用現場抽簽方式確定競得人;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此外,本次部分出讓土地增加其他事項說明,首次入市的華山北片區一期地塊A-1、A-3競得人須無償代建華山北片區一期C-1地塊租賃住房(地上建筑面積約3.63萬平方米),競得人須在成交后與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賃住房建設監管協議;華山北片區一期地塊A-2、 A-4、 A-5競得人須無償代建華山北片區一期B-1地塊租賃住房(地上建筑面積約3.53萬平方米),競得人須在成交后與濟南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賃住房建設監管協議。
近日媒體報道,自然資源部會議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公告需體現四個方面:
第一,參加宅地競拍企業需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
第二,建立有效的購地審查制度,加強對房地產企業購地資金的來源審查。房地產企業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蚱渌谫Y便利。參與土地競買的主體必須提供資金來源證明,將現行工具箱中的“建立購地資金來源審查制度”由可選項改為統一實施的政策措施。
第三,單宗地溢價率不得超過15%,絕不允許通過提高起拍價格調整溢價率,否則將嚴肅公開處理,嚴控城市樓面地價新高。
第四,在達到地價或溢價率上限的時候,不得以競配建等方式增加實際地價,可通過一次性合理報價、搖號、競更高更優品質建設方案等方式確定競得人。
對此,濟南市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將根據自然資源部要求研究落實方案,最終以公告為準。從這次補充公告來看,無論是企業開發資質、資金來源審查還是取消競配建,都落實了自然資源部的要求。對2021年的濟南土地市場來說,在穩市場穩房價之后,穩地價有了較為明確的推進和完善,因此從“兩集中”供地到拍地規則發生變化,將給今后樓市走向帶來一定的影響。 |